首页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绿色建材评价机构依据本办法和相应的技术要求,负责绿色建材的评价标识工作,包括受理生产企业申请,评价、公示、确认等级,颁发证书和标志。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