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绿色债券存续期评估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已投资的绿色项目是否合规;

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预期目标是否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