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四章 业务实施 第二十条 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2017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业务实施 第二十条 绿色债券存续期评估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已投资的绿色项目是否合规; 绿色项目筛选和决策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预期目标是否达到。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