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绿色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一条 第四章 绿色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方(认证机构、获证企业等)应建立具体管理措施,确保绿色产品标识依据本办法正确使用和标注。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