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2001年) 第二章 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 第七条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2001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 第七条 统计检查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从事统计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熟悉统计业务; 参加统计检查员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