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六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六条 已经许可、注销和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吊销许可证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