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申请经营流通人民币的申请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企业决策层的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