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