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配额分配方式 纺织品配额采取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三种分配方式。外经贸部根据上年度配额使用情况于每年9月10日前公布下一年度实行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的配额类别清单,并可根据当年配额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