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出口许可制度 第八条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出口许可制度 第八条 出口证书所列年度应与货物出运年度相一致。 出口证书项下货物的出运报关不得迟于配额年度当年12月31日,逾期海关不予受理报关放行。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