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调查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一般流程为:
核实情况。查阅文件资料,调取证据,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或实地核查。
沟通调解。与投诉人、被投诉人确认基本事实,强化沟通,化解矛盾,促进双方就处理意见形成共识。
提出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核实情况。查阅文件资料,调取证据,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或实地核查。
沟通调解。与投诉人、被投诉人确认基本事实,强化沟通,化解矛盾,促进双方就处理意见形成共识。
提出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