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主管海关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传输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相关信息为基础,加强对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的抽查监督。

对管理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将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