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202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