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设定不同的压力测试情景,指定压力测试模型和方法,定期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开展压力测试,评估银行的资本规划及资本充足状况、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等风险状况,检验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的可行性,并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