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三章 糖料收购合同 第十六条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糖料收购合同 第十六条 经糖料生产者同意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也可由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合作组织代表糖料生产者签订合同。代签合同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合作组织负责督促糖料生产者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