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 第二章 精神药品的生产 第六条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精神药品的生产 第六条 精神药品的原料和制剂,按国家计划调拨,生产单位不得自行销售。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