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粮食和储备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