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2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