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2年) 第四章 查封、扣押 第二十六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2022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查封、扣押 第二十六条 粮食和储备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