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关于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四、 完善运行机制

联盟应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积极探索联盟运行及产学研合作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探索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率先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充分发挥和调动联盟各成员的优势和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从粮食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探索包括联盟在内的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