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关于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五、
五、 加强管理服务
国家粮食局常年受理联盟发起人自愿提出的信息报告,对联盟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具体程序为:联盟发起人提出联盟成立信息报告,由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受理;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联盟成立后,信息归档;联盟于每年12月中旬,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联盟自愿接受国家粮食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不定期的评估和检查,运行机制良好、创新成效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联盟将受到表彰鼓励。
粮食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