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2015年) 附件: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 第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