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