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发布日期与实施日期之间应当留出合理时间作为标准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相关方可开展标准试行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