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