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在保证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和厉行节约的原则下,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以地方财政为主。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