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12. 标点符号的使用 12.1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12.1 12. 标点符号的使用 12.1 主语和谓语都比较长时,主语和谓语之间加逗号。 示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12. 目录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