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11.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11. 11. 数字的使用 11.1 序数词、比例、分数、百分比、倍数、时间段、年龄、人数、金额,以及表示重量、长度、面积等计量数值的数字,均用汉字数字表述。 11.2 公历年、月、日,统计表中的数字,需要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法律条文中“目”的序号等,均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三) “托运人”,是指: 10.5 目录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