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表述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的“的”字不能省略,其所列各项末尾是否用“的”字,根据下列三种情况确定: 8.4.1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8.4.1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表述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的“的”字不能省略,其所列各项末尾是否用“的”字,根据下列三种情况确定: 8.4.1 所列项是名词时,不用“的”。 示例: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 文物古迹; (二) 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 8.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