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引用法条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