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 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6)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年) (6) 2. 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6) 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5)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