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培训、演练和宣传 第三十一条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培训、演练和宣传 第三十一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部门卫生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或参与卫生应急预案演练。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