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0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01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