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 第五章 责任追究及奖惩 第四十九条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责任追究及奖惩 第四十九条 被督察单位未按照《税收执法督察处理决定书》和《税收执法督察处理意见书》的要求执行,由实施执法督察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