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 第四章 执法督察实施程序 第四十二条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执法督察实施程序 第四十二条 实施执法督察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执法督察结果和执法督察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执法督察事项应当保密的,可以不予通报。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