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1999年)
  3. 第七章 附则
  4.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3〕119号文发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同时废止。
  5. 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1999年) 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3〕119号文发布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同时废止。

附: 税务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一至七)(略)

第四十一条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