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在法定范围内制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应当明确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幅度的,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单处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