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 三、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 (十九)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40号) 三、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 (十九)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40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十九)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