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三、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十五)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十五) 三、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十五) 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对生产经营困难、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要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税务机关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