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2. 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二、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二、 2. 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二、 各项准备工作 (一) 尽快完成申报表的印制及发放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抓紧印制、发放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各类申报表。与此同时,可将各类申报表的电子版先行挂在本地税务网站的醒目位置… (二) 严格审核申报资料。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核:一是审核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各类申报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表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二是审核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 (三) 尽快完善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涉及的相关应用软件。各地可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多样化电子申报,满足纳税人的申报需求,加强税务机… (四) 建立完整、准确的台账。要按纳税人建立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限售股个人持有者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有效身份证照号码、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有效…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