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2. 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二、 各项准备工作 (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一) 2. 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二、 各项准备工作 (一) 尽快完成申报表的印制及发放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抓紧印制、发放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各类申报表。与此同时,可将各类申报表的电子版先行挂在本地税务网站的醒目位置,方便纳税人及时下载填报。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