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三)

(三) 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过程中逐步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征管和服务措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馈,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征管办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