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2. 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三、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 三、 2. 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清算 三、 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 广泛宣传、重点辅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 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 (四) 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 明确责任、严格纪律,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附件:1.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略) 2.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略)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