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183

18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

2017.05.2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

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中文书字轨“(国、地)税”的内容

'修改为“( )税”'

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中文书落款“国家(地方)税务局”的内容

修改为“税务局”

附件2《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第2项“实施机关”栏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内容

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