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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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11.28

国税发〔2002〕150号

' 三、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分别征退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没款,相互之间不得抵扣;由税务机关征退的农业税及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

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 三、税务机关征退的教育费附加、社保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非税收入不得与税收收入相互抵扣。

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扣。'

' 五、关于抵扣业务的税收会计账务处理

当抵扣的应退税款和欠缴税款属于不同款、项级预算科目时,应视同退税进行管理,并按以下方法办理:

在实际抵扣时,应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的计会部门根据《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填开一式三联《调库通知书》(具体式样由各地参照科目更正通知书商当地国库制定)。第一联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第三联送国库审核后,第二联由国库作调库凭证;第三联由国库签章后随收入日期表退送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入库税金调账的会计凭证。'

' 五、关于抵扣业务的税收会计账务处理

当抵扣的应退税款和欠缴税款属于不同款、项级预算科目时,应视同退税进行管理,并按以下方法办理:

在实际抵扣时,应由县或县以上税务机关的计会部门根据《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填开一式三联《更正(调库)通知书》。第一联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第三联送国库审核后,第二联由国库作调库凭证;第三联由国库签章后随收入日期表退送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入库税金调账的会计凭证。'

全文和附件中“调库通知书”的内容

修改为“更正(调库)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