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二、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二、 二、 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时,不再提供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