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二、 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二)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二) 二、 企业拥有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二) 企业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未达到《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前,使用功能相同或类似的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定资产的,企业可根据旧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和本通知的规定,对新替代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