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三、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三、 三、 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