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 二、 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四)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 (四) 二、 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四)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