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章 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各核算单位应当按期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编报《税务代保管资金明细月报表》(格式见附件4),以月度为报表期,以年度为决算期,按照税务代保管资金的内容详细反映税务代保管资金收支变动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