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章 账户的使用 第九条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账户的使用 第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明确区分税务代保管资金的内容。税务代保管资金必须通过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收付;不得将税款或者前款规定以外的款项作为税务代保管资金,通过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进行收纳、缴库。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